山西省202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资格审核公告
根据《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山西省202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晋人考函〔2021〕7号)安排,现将资格审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核对象及时间、地点
资格审核对象为参加山西省2021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各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成绩60%以上的应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资格审核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资格审核对象须按本人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到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进行审核。
(一)、除太原市外其他地市审核时间地点
审核时间:2021年12月2日至12月10日(周末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审核地点: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地址见附件2
(二)、太原市审核时间地点
审核时间:2021年12月2日至12月10日(含周末)
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审核地点:地址见附件2
在太原市参加资格审核的人员请按照附件1中“资格审核时间”要求进行资格审核。
二、资格条件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规定,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初级
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中级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知识产权专业人员2020年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
根据规定,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包括党校学历)。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21年底。
资格考试实行属地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选择在山西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工作单位应在山西,并有山西省户籍或居住证或社保卡。
三、所需材料
(一)《资格考试审核表》(附件3)一式二份,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印章;此表须通过电子文档填写,手工填写无效;
(二)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与现工作地相关的山西户籍(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居住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符合中级报名条件中第一条的,须提交经济系列初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纸张规格均为A4。
四、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核对象应严格按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按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处理,取消本年度考试成绩。
(二)资格审核对象应严格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齐全提交审核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
(三)资格审核对象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本年度考试成绩,不予核发资格证书。
附件:
1.各市审核人员公示
2. 各市资格审核地址及联系电话
3. 资格考试审核表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