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级经济师考试 >正文

2019年贵州中级经济师报考须知

日期: 2019-08-23 17:03:58 作者: 阎智宸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告 知 书

一、按照《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1号)要求,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二、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并知晓《报考须知》,以及本考试相关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考试实施办法中关于考试报名条件的规定,报名时有义务如实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

三、报考人员报名时,不再需要提交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等相关证明。资格审核部门(机构)依据报考人员报名时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并通过网络核验、部门间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进行核实。对于无法核实的内容,可以要求报考人员提交必要的相关证明。

四、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由人事考试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五、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上述报考人员须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的规定办理报考相关事项。

六、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报考须知

一、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并知晓《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

二、报考人员须由本人按照考试报名操作流程(点击下载)完成报名操作,报名时有义务如实提交本人相关信息,报名确认后,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三、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详细通信地址等),将作为本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经本人确认可收悉的送达地址。相关文书发送至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联系方式信息。

四、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须在计算机上作答,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可携带的用品只限于铅笔。

五、经济机考两科目实行合并组织、分科目连续作答的方式,每科目考试时长1.5小时,两科目总计考试时长为3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两科目合计可提前30分钟交卷、离场。

六、报考人员可登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的使用。

七、应试人员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机考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自觉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检查和监督,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因不可抗力或难以提前防范等因素致使考试无法正常完成的,可申请参加补考。

八、应试人员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订购考试用书。


复制本文地址:http://www.rcdpt.com/tabas/129.html

免费真题领取
资料真题免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