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应试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
初、中级考试分2天,上、下午4个批次实施。各级别及专业类别的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初、中级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每科目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结束前15分钟可提前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应试人员,两科目考试在同1批次内分2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40分钟。
初、中级考试时间及科目如下:
批次 | 考试时间 | 科目 | |
1 | 11月12日 上午 | 08:30—10:00 | 《经济基础知识》 |
10:40—12:10 | 《专业知识和实务》 | ||
2 | 11月12日 下午 | 14:00—15:30 | 《经济基础知识》 |
16:10—17:40 | 《专业知识和实务》 | ||
3 | 11月13日上午 | 08:30—10:00 | 《经济基础知识》 |
10:40—12:10 | 《专业知识和实务》 | ||
4 | 11月13日下午 | 14:00—15:30 | 《经济基础知识》 |
16:10—17:40 | 《专业知识和实务》 |
(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具体考试时间或批次以准考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