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火等级
1. 木器厂房采用木屋顶和砖墙组成的砖木结构,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的规定,其耐火等级应为三级;另外,丙类厂房、仓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耐火等级为三级的丙类厂房最多允许层数不应超过两层。
2.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中“建筑高度不超过 24m 的公共建筑为单、多层公共建筑” 的规定,建筑高度不超过 24m 的大型购物中心、大型餐饮建筑均为多层公共建筑。
3. 体育建筑等级分为特级、甲级、乙级、丙级四级;除特级体育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外,其他体育建筑的耐火等级均不应低于二级。根据《体育建筑设计规范》(JGJ31 一 2003)的规定,主要用途为举办地区性比赛的体育馆的建筑等级应为乙级,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4. 重要公共建筑是某一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生活保障的重要建筑,或者文化、体育建筑或人员高度集中的大型建筑,这些建筑发生火灾后如不能尽快恢复或为火灾扑救提供足够的安全时间,则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大型餐饮建筑应为重要公共建筑.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的规定,该建筑地下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地上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