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风险管理体系
第二节 风险偏好和风险文化
二、有效的风险偏好框架和风险偏好声明
风险偏好框架是确定、沟通和监控风险偏好的总体方法,包括政策、流程、控制环节和制度。其中,还包括风险偏好声明、风险限额、有关监督和监控风险偏好框架实施的职能和职责。
金融稳定理事会在《有效风险偏好框架制定原则》中强调:有效的风险偏好框架应能够确保有效地传导和信息共享机制,确保风险偏好可以有效地传递到集团内各个业务条线和各法人机构;董事会自上而下推动,各管理层级自下而上参与,能够被银行全体人员充分理解;风险偏好应融入集团的风险文化;
在业务机会出现时,评估银行需要承担的风险,防止过度承担风险;能够适应业务和市场条件变化,及时调整业务条线或法律实体风险限额,并且确保金融机构总体风险偏好不变;涵盖子公司、第三方外包供应商等在风险地图内但不受银行直接控制的活动、运营和体系。
风险偏好声明是金融机构愿意接收或避免的风险总体水平和风险类型的书面说明,包括定性说明,以及有关盈利、资本、风险措施和流动性的定量措施,还须阐明难以量化的风险,如声誉风险、行为风险以及洗钱和不道德的行为。
国内商业银行一般通过风险偏好表来阐明能够接受的定量风险水平和定性的描述。
有效的风险偏好声明应满足以下原则:
(1)包括银行在制定战略和业务规划时所使用的关键背景信息和假设。
(2)与银行长短期战略规划、资本规划、财务规划、薪酬机制相关联。
(3)考虑客户的利益和对股东的受托义务、资本及其他监管要求,在完成战略目标和业务计划时,确定银行愿意接受的风险总量。
(4)基于总体风险偏好、风险能力、风险轮廓,应为每类实质性风险和总体风险确定能够接受的最高风险水平。
(5)包括定量指标。定量指标能够分解成业务条线和法律实体的风险限额,也能在集团层面汇总以反映整体的风险轮廓。
(6)包括定性的陈述。定性陈述要清晰阐明接受或规避某类风险的诱因,确定某种形式的界限或指标以便监测这类风险。
(7)具有前瞻性。能够通过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确保银行理解什么事件可能会使银行超出风险偏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