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卫考培〔2021〕7号
邢台市卫生健康委
关于做好2021年度下半年医师执业注册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相关医疗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下半年我市医师执业注册考核报名工作,根据《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下半年医师执业注册考核报名工作的通知》和《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医师执业注册等考核工作的通知》(冀卫办医〔2018〕84号)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获得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
(二)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或《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申请重新注册者;
(三)已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申请变更执业范围(仅限临床类别范围内);
(四)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注销执业注册后,申请重新注册者。
二、考核时间
拟定于2021年10月20日至21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三、报名方式
全省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8月27日—9月5日,考生登陆“河北省医师协会官网(http://www.hebmda.com),按要求指引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数码照片,确认后打印《医师注册考核申请表》。
四、资格审核
(一)2021年9月5日之前,市直医疗机构的考生都实行属地管理,考生持《医师注册考核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到所在辖区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上交报名材料并进行初审。
(二)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实行属地管理,负责收取本辖区所有医疗机构(含市直)考生的《医师注册考试申请表》和相关材料,于9月7日—9日,将初审合格的报名材料交到邢台市卫健委考试培训中心,进行资格复审。
(三)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在报送材料时,请携带电子版《2021年下半年医师执业注册考核考生信息登记表》(附件3)。
五、考生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一)《医师注册考试申请表》原件(如有执业单位者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原件。
(三)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获得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应提交注册机关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连续6个月以上的培训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及拟执业机构劳动合同或聘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六)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或《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申请重新注册,应提交注册机关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连续6个月以上的培训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七)申请变更执业范围者应为取得执业证之后进修并提交在省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培训机构,接受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系统培训两年或者专业进修满两年或系统培训和专业进修合计满两年的证明,以及《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八)因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被注销执业证书者,应出具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或市级以上预防保健机构连续3个月以上的培训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九)近期正面小二寸免冠蓝底照片一张,需与《医师注册考核申请表》上的照片一致。
六、准考证打印
请于2021年10月15日-19日登录河北省医师协会官网(http://www.hebmda.com)个人账户端进行打印。
七、成绩发布及合格证领取
(一)11月22日,考试成绩将在河北省医师协会官网进行公布,考生输入本人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进行成绩查询。
(二)11月29日至12月3日,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邢台市卫健委考培中心领取考试合格证书或通过快递邮寄方式领取。
八、违规处理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成绩且两年内不得参加考试:
(一)以虚假信息报名的;
(二)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过程中违反考场纪律情节严重的。
九、考试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考生考试前,一律检测体温,出示河北健康码和行程码,并核验身份信息。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者方可参加考试。具体要求请参照《2021年下半年河北省医师执业注册考核考场告知书》。
(二)各县(市、区)接到通知后,及时传达至辖区内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材料初审的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严把材料审核关。
十、特别提示
(一)报名的考生需将以上材料装入档案袋,逐一建立档案。
(二)请各县(市、区)及时通知本辖区所有医疗机构,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并按时报送。
(三)邢台市卫健委考试培训中心,地址:邢台市信都区中华大街201号,咨询电话:0319-5215886。
附件:1.2021年下半年河北省医师执业注册考核考场告知书
2.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3.2021度下半年医师执业注册考试考生信息登记表
2021年8月27日